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是增城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寄宿制初级中学,增城区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管理,为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成员校。
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核心区,占地面积约14万平方米(约合223亩),办学规模为50个班。现有初中教学班41个,学生1800多人。2023年计划招生20个班。校区内设有教学楼、教学辅助用房、图书馆、礼堂、体育馆、教师和学生宿舍、食堂、地下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学校秉承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博学、雅正、融合”的办学理念,倡导博雅和美教育,开启学生心智,发展学生个性,着力培养博雅学子。
为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35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教师35名,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教师。各岗位条件要求和招聘人数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年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2023年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
2.广州市增城区在编在职教师;
3.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应的中学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应的中学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所有拟聘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要求一致(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岗位表中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公告中《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除研究生专业须符合要求外,本科专业须同时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表》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4.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者,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水平证书;未取得英语专业水平证书的,应达到雅思考试成绩7分(含)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90分(含)以上。报考人员如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或成绩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如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现所在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材料,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笔试、综合素质评估、现场资格审核、心理品质测试、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报考人员,免笔试和综合素质评估,不占晋级名额,直接进入资格审核、心理品质测试,通过后进入面试(试教)环节。以面试(试教)成绩作为最后的综合成绩。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上午9:00至2023年4月25日下午17:00(报名时间结束将关闭报名系统)。
2.报名有关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2)报考人员务必填写准确的手机号码,并确保通信正常。届时相关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及时发送给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3)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表的专业要求的不能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
(4)招聘的有关事项会及时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位置: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公布,考生在招聘期间及时关注网站栏目的相关信息。同时请考生关注“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增城教育”、“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
(三)考试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1.考试网上确认时间:4月26日9:00—18:00。
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网上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确认参加考试。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2.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28日9:00—4月29日17:00。
考生在通知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免笔试考生须参加考试确认环节且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时间:预计2023年4月30日(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地点: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
内容:报考学科的相关知识。
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含以上)才准予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
公布笔试成绩后,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可在公布成绩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笔试合格的考生,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0的比例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照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
(五)综合素质评估
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以网上发布公告为准。
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A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B类岗位小组讨论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 | 测试形式 | |
A类岗位 | 专业技能测试 | |
B类 岗位 |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笔试人数超过1:3比例的岗位 | 现场小组讨论 |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笔试人数不超过1:3比例的岗位 | 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
本次招聘中,体育为A类岗位,其他为B类岗位。
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零分不参加排序),各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的人数。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核。
(六)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要求在网站公布。
2.进入资格审核考生,须本人自行携带《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3)所需的相关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凡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核的,均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3.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核的依据。资格审核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5.现场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发放《心理品质测试通知书》。
备注:往届毕业生如曾经就业后辞职的,须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终止劳动关系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截止日之前(含当日),报名时与原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七)心理品质测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不公布,仅供聘用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八)面试(试教)
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以网上发布公告为准。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参加面试(试教)环节。面试(试教)采用无生授课的形式进行。面试(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面试(试教)成绩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考生签名确认。
(九)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查询总成绩。考试各环节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小数。
总成绩 = 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分岗位按招聘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招聘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试教)成绩高者排前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总成绩及面试(试教)成绩均相同,且影响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情形的,由招聘单位对总成绩及面试(试教)成绩相同且总成绩排名在该岗位拟聘人数范围内的人员增加一次面试(试教),并按此次面试(试教)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十)体检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十二)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聘人员将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三)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均为增城区事业编制教师,实行人员聘用制,试用期均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须保证在2023年8月报到。
(十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按综合成绩(同一岗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递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含当日)。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
(七)报考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有较大差异,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八)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九)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伪造、涂改证件、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十)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我校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位置: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十一)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2991921、82991926(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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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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